《外資資管機構北京發展指南》(簡稱《指南》)發布會16日在北京召開,針對外資機構的普遍關心的稅收問題,《指南》詳細列明了在京開展資產管理業務可享受的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
此次會議發布了《指南》,向海外資管機構全面展示了北京的金融營商環境,有助於海外資管機構落地北京後迅速適應中國市場,深入挖掘市場機會和合作潛力,快速建立商業聯系。
《指南》由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北京銀保監局、北京證監局等金融管理部門指導,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北京資產管理協會、北京基金業協會、CFA協會聯合編寫。
針對外資機構的普遍關心的稅收問題,《指南》明確指出,在企業所得稅方面,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以及投資者從證券投資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等,暫不征收企業所得稅。
在增值稅方面,投資國債、地方政府債及金融同業往來的利息收入可適用免稅處理。在個人所得稅方面,稅法對取得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保險賠款,福利費等部分所得規定了免稅處理。
北京資產管理協會會長劉東海表示,《指南》能夠有效幫助海外資管機構在北京開展業務時,更加精準地了解北京的金融市場體系和營商環境,更加方便快捷地在北京落戶展業,有利於提升海外資管機構在京展業、投資的獲得感和參與感,推動更多海外資管機構參與北京資管市場的建設和發展。
北京市委常委、副市長殷勇在發布會上致辭時表示,北京作為中國的國家金融管理中心,是中國金融開放的高地。未來,北京將持續打造開放新平臺、拓展開放新領域、構建開放新機制,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吸引更多金融機構和海外投資者來京發展,為疫情之下經濟穩定發展註入新的動力。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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