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2月25日出臺支持綜合保稅區發展6條措施。

        這6條措施包括:支持自貿試驗區優先設立綜合保稅區,服務自貿試驗區建設發展,支持在符合條件的國家級新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設立綜合保稅區,發揮多區疊加優勢;新設綜合保稅區向中西部地區傾斜,支持發展勢頭較好的東部地區設立綜合保稅區,服務地區開放型經濟建設,加快推進保稅港區等其他類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轉型升級為綜合保稅區,擴大政策覆蓋面;推進全球維修和再制造業務在區內全面落地實施,支持綜合保稅區多元化發展;創新海關監管模式,對應用企業資源計劃(ERP)、倉庫管理系統(WMS)等管理系統且具備海關監管條件的區內企業,實施網上監管;加大對區內企業信用培育,統籌關區認證資源,對申請高級認證企業的區內企業,加快認證進程,幫助更多區內企業成為海關「經認證的經營者」(AEO)企業;在區內大力推動「互聯網+保稅」監管,區內企業向海關申請註冊登記、備案或變更的,海關實行網上辦理。

        據悉,綜合保稅區是我國參照國際上通行的自由貿易園區設立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政策優、手續簡便。2019年全國綜合保稅區實現進出口總值2.9萬億元,同比增長11.9%,進出口增速高於全國外貿增幅8.5個百分點,占全國外貿進出口總值的9.2%,同比增加0.7個百分點,對我國外貿增長的貢獻度達30%。綜合保稅區在我國開放型經濟建設中發揮了顯著作用,特別是在服務中西部地區承接產業轉移和東部地區產業升級方面更加突出。

 

信息來源:海關總署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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