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與內地簽署修訂CEPA協議。《修訂協議》明年6月1日起實施。
香港特區政府與國家商務部同意在《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框架下,進一步提升內地服務貿易對香港的開放水平。《修訂協議》更新在2016年6月實施的《服務貿易協議》下關於開放和便利服務貿易的承諾,進一步降低香港企業和專業人士進入內地市場的門檻。
《修訂協議》在不少重要服務領域例如金融、法律、建築及相關工程、檢測認證、電視、電影、旅遊等都增添開放措施,讓香港服務提供者可更容易在內地設立企業和發展業務,更多香港專業人士可在內地取得執業資格,以及更多優質的香港服務可提供予內地市場。
開放措施的形式包括就企業的設立取消或放寬股權比例、資本要求、業務範圍的限制;就香港專業人士提供服務放寬資質要求;以及就香港服務輸出內地市場放寬數量和其他限制。
另外,《修訂協議》也有一些在粵港澳大灣區珠三角九市先行先試的開放措施,例如在旅遊服務方面,優化由香港入境的外國旅遊團進入珠三角地區和汕頭市停留144小時免辦簽證政策、增加入境口岸、擴大停留區域。
一帶一路總商會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