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15日電(記者安蓓)國家發展改革委14日稱,將進一步清理規範政府定價經營服務性收費,放開機動車檢測類、氣象服務類、地震安全評價類等收費項目,進一步縮減政府定價範圍,對已經形成競爭的服務,一律實行市場調節價。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進一步清理規範政府定價經營服務性收費的通知》,我國將縮減政府定價範圍和定價項目層級,對能夠區分競爭性領域或環節的,競爭性領域或環節的收費標準一律實行市場調節;對市場競爭不充分、仍具有壟斷性的經營服務性收費,實行政府定價(含政府指導價)管理。各地政府定價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不得超過規定範圍,可根據實際情況縮減,不得通過改變名稱等方式擴大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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